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西延道路工程(东段)施工及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西延道路工程(东段)施工及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西延道路工程(东段)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西延道路工程(东段)
1.2 采购编号:pxczc-150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2项目概况:龙翔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工期:
施工:300天
监理:随施工工期
2.6承包范围: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内道路、排水、绿化、电气、交通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不含箱变、交通信号灯及违章监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2监理标段:
3.3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4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外地施工和监理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
3.5投标人应提供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须提供2014年5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可信,评标结束后业绩、项目组成人员等信息须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报名须知:
4.1时间: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
4.3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4.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
5.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5—2667683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传真):0375—2565678 13393768422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