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委托对下列政府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XZB-201503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招标单位 |
1 | 学生宿舍改造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5月04日至2015年05月19日(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5.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传 真:0591-87278232
公司网址:http//www.fjfxzbdl.com E-mail:FXZB178@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 采购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参加投标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 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 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 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6.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一体化资质)及以上资质(包括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5投标人应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6.5.1 2015年2月-3月企业财务报表、2015年2月-3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15年2月-3月缴纳社保证明;
6.5.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彩图;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6.5.3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6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26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 |
账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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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