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采购电脑摇头光束灯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委托,就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采购电脑摇头光束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采购电脑摇头光束灯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电脑摇头光束灯的供货、安装、调试和设备保修、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 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其中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原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以上等级证书(含贰级);
3.4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27楼272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仅限经销商提供)、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到现场报名;
以上所列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时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联 系 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13783836000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2-6803188
监督电话:0372-6808856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