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彭集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泰国土资字【2014】202号及泰财非税指【2014】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彭集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彭集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C2015-146
2.2建设地点:东平县彭集街道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东平县彭集街道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建设规模约485.59公顷,涉及9个行政村。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地翻耕);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机井、井用潜水泵、新建井房、维修井房、规划PVC管道、地埋电缆);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生产路)的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91.73706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投标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未提供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虎山路35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来人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2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圣泰商务酒店北四楼会议室(泰安市虎山路中段东湖公园西侧院内,原八一宾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彭集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平县彭集街道
邮 编:271509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话:1395482224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35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徐翔
电 话:0538-8267708
传 真:0538-8267708
电子邮件:sdzb-999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