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海达南路路侧等绿化养护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招(投)标公司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海达南路路侧等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 ZJ-154189
(1)项目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海达南路路侧等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2) 采购内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海达南路路侧等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范围:包括金沙大道(管委会西侧-文渊路),海达南路两侧(德胜路-下沙路)(扣除铺装40200㎡),海达南路中分带、机非带(德胜路-下沙路),海达南路造型树,幸福河(德胜路以南河渠两侧),学源街、学林街(西延伸段)(新业北路-幸福北路段、九源路-幸福北路段),幸福北路(下沙路-规划支路),星河北路(九沙大道-下沙路),市民中心广场。按二级绿地标准养护。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园林工程师或者园林养护负责人证书资格,系投标人在册员工。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3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招(投)标公司613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税号,注明所投标项。
(4)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但应当无条件的接受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万元整。
投标人应通过其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浙江招(投)标公司,并确保到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地点:浙江招(投)标公司601开标大厅(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对可以质疑的 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对 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于各 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受理地点:浙江招(投)标公司613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接收人:张彦波,0571-81061820。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71-8989877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
联系人:嵇工
联系电话:0571-868787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招(投)标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唐稳
电 话:0571-81061825 传 真:0571-8847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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