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委托,就体外冲击波碎石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0625-15215102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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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制造商或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要求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代理商。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次投标的授权代表近2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省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点:湖州市凤凰路800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湖州市凤凰路800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 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 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 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飞君、马菊美
联系电话:0571-8586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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