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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金华监狱文教用品定点配送单位选定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30 17: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文教用品定点配送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YG2015-SB726-ZFCG015SJH-B2015301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 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技术要求简述

数量

项目概算

1

文教用品(详见附件清单)

提供壹年的文教用品定点配送服务

2

6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3)拟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符合监狱管理的质量及安全要求;

4)投标人的法定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中标联系人非浙江省监狱系统内副处以上及下属机构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

5)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430日至2015519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500/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52014:00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七、开标时间:201552014:0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5519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须在交款单据的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FW726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省金华监狱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720349

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路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 0579-8318076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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