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2014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4-30 17: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2014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市畜牧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偃师市2014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7万元,招标内容包括,新建干草库及养殖厂设备 采购。
2.2、招标编号:FDZB-2015-243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以招标文件、图纸为准)。
2.5、计划工期及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偃师市五道源奶牛养殖场新建干草库700平方米;
第二标段:购置青贮收获机2台
第三标段:取草机2台,秸秆打捆机1台,撒料车1台,挤奶机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13、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本项目 采购产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3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的除外);
3.24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保障服务质量。
3.2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0室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图纸押金200元/份,现金支付。(中标方图纸不退)
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的除外)(设备 采购标段),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畜牧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93826168
招标代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0室
联系人:海女士
电话:1338390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