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投)标公司关于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设备(2015年第一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招(投)标公司受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托,就其所需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设备(2015年第一批)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 ZJ-154355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设备(2015年第一批)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1 | 定向射线机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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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 | 16通道声发射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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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3 | 电梯控制柜测试装置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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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4 | 门锁试验装置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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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5 | 便携式应变仪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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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参数测试仪 | 2 | 台 | ||
7 | 电梯乘运质量检测仪 | 2 | 台 | ||
8 | 电梯钢丝绳探伤仪 | 2 | 台 | ||
9 | 电梯平衡系数智能检测仪 | 2 | 台 | ||
10 | 绝缘电阻测量仪 | 3 | 台 | ||
11 | 钳形接地电阻测量仪 | 3 | 台 | ||
12 | 万用表 | 17 | 台 | ||
13 | 全站仪 | 1 | 台 | ||
14 | 经纬仪 | 3 | 台 | ||
15 | 自动安平高精密水准仪 | 1 | 台 | ||
16 | 自动安平精密水准仪 | 2 | 台 | ||
17 | 低温容器综合性能检测仪 | 1 | 套 | ||
六 | 18 | SCM杂散电流测绘仪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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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埋地管道检验评价系统 | 2 | 套 | ||
七 | 20 | 安全阀校验台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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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21 | DCVG直流电压梯度检测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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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CIPS密间隔管地电位检测仪 | 1 | 套 | ||
23 | 高频红外碳硫仪 | 1 | 台 | ||
24 | 便携式高能磁探仪 | 2 | 台 | ||
25 | 充电式旋转磁探仪 | 2 | 台 | ||
26 | 充电式磨光机 | 2 |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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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测厚仪 | 5 | 台 | ||
28 | 便携式高能磁探仪 | 4 | 台 | ||
29 | 充电式旋转磁探仪 | 1 | 台 | ||
30 | 黑光灯 | 4 | 台 | ||
31 | 超声波检测仪 | 1 | 台 | ||
32 | 超声波测厚仪 | 3 | 台 | ||
33 | 充电式磁探仪 | 2 | 台 | ||
34 | 充电式磁探仪 | 2 | 台 | ||
35 | 油气回收检测仪 | 2 | 台 | ||
36 | 超声波测厚仪 | 7 | 台 | ||
37 | 便携式磁探仪 | 3 | 台 | ||
38 | 测厚仪 | 2 | 台 | ||
39 | 手持式合金分析仪 | 1 | 套 | ||
40 | TOFD检测仪 | 1 | 套 |
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所供应的设备在国内同类型机构具有类似应用案例。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
2.地点:浙江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13室);
3.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留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投标截止时间:
1. 开标时间:
2. 开标地点:浙江招(投)标公司6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项 | 金额(人民币元) |
标项一 | 6000 |
标项二 | 14000 |
标项三 | 10000 |
标项四 | 10000 |
标项五 | 28000 |
标项六 | 12000 |
标项七 | 4000 |
标项八 | 26000 |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 款 人:浙江招(投)标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十一、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 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联系人:张彦波;联系电话:0571-81061820。
(4)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 采购处,电话:87055741。
2.供应商注册:非浙江省政府 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3.欢迎符合《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的中小型企业积极参与投标。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点:杭州市凯旋路211号
联系人:李四海
电话:0571- 86023692-8508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招(投)标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 系 人:赵娟、李丹
联系电话:0571-81061819
传 真:0571-88473411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招(投)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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