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城管执法大队暂扣物品保管仓库建设与管理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城管执法大队暂扣物品保管仓库建设与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KZC201507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松江区城管执法大队暂扣物品保管仓库建设及后续管理服务(暂扣车辆、物品保管的仓库建设及管理),具体项目内容、 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仓储管理公司的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经合法手续办理并取得使用权的场地( 采购人另行提供)。
二、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应有仓储服务或机动车停车场服务等事项;
2.3 拥有独立合法用地,并能用于建设标准化仓库及停车场地,场地位于松江区辖区内(其中室内仓库面积约1000m2,室外独立停车场地约2000m2),投标人应是场地合法所有人或使用人,应能满足招标人存放暂扣物品(含车辆、物资等)的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公司拥有专业仓储管理人员及安保人员,安保人员须为退役军人(提供军人退伍证),仓储管理人员及安保人员均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提供上述人员的学历证以验证)。
2.5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明确各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方对本合同应负的单独和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承担提供管线资源的责任。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能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3.1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5年 4月30至2015年 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1 营业执照;
4.2 仓库及停车场地相关证明材料;
4.3 仓储管理人员及安保人员退伍证、学历证或资格上岗证等;
4.4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
4.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 月25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迟到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本项目应递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5年5月25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递交方式及递交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6.1 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
6.2 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7.1 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5年5 月 8日上午10时00分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2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
邮编:201620
电话:(021)67721733
传真:(021)67721723
联系人:刘丽丽、李剑伟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联系人:张志华
联系电话:(021)5782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