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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莒南县2015年县乡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莒南县2015年县乡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莒南县2015年县乡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莒南县交通运输局,代理人为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莒南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0天(日历天)。

2.4 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投标报名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参加投标报名。本项目需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报名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

(5)近年来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承揽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资格审查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8)外地企业进临沂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的单位,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莒南县政务大厅五楼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段,图纸100元/段,支付方式为现金,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并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基本账号转账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15-88110104001653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投标保证金额为5万元/标段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邮箱jrzb007@163.com)告知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1215930分。

    标书投送地点:莒南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6.3 本项目工程开标时间为20151215 9 30分。

开标地点为:莒南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8.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0539-8116058   

 

 

 

 

 

 

 

                                招标单位: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单位:  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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