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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定点体检服务项目第二包体检机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9 08: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定点体检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根据《政府 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文件。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15CNIC03173634(2)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定点体检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第二包: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定点体检服务要求的医疗体检机构5家。

  服务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生部和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健康体检服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四、服务期:三年。合同期内每年服务期结束后 采购人将进行一次考核,若考核不合格,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在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4、具有室间质评证书;

  5、可按甲方要求预约体检。

  6、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均须1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领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含电子版)。如邮购加收50元邮购费,并将公司信息、联系人等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发至我公司。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服务商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15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 采购代理人, 采购代理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1日 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10层小多功能厅第一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 采购人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88376919

  十一、 采购代理人相关信息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616室

  邮政编码:100044

  电  话:88316253 88316078

  传  真:88316263

  联 系 人:李江 金安成

  收款单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835000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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