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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2014年度省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四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9 10: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县2014年度省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汴农开办【2014】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X1420249
2.2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十四标段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及货物 采购
2.8标段的划分:
十四标段:地埋线 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制造企业须具备具有电缆线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具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法人、法人代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5、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标段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标段估算价的10%,由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3.6、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报名时留复印件;
3.7、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请于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开封县县府西街建设银行三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及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所有携带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以先到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9:30分整
开标地点: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13937811010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手 机:13949121171 0371-221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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