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小潭乡美丽乡村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延津县小潭乡美丽乡村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延津县小潭乡美丽乡村项目一期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小潭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小潭乡美丽乡村项目一期工程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 采购[2015]051号
2.3招标内容:本工程为小潭乡永安社区永兴街道路工程施工,道路全长0.29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延津县小潭乡;
2.5工 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每份,图纸800元/每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小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568206820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371-60916757
9、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