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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文明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04-29 11:1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宜阳县文明路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宜工交[2015]48号。招标人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文明路改建工程;
    2、建设地点:宜阳县老城区,西起北关路,东至锦龙大道;
    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文明路改建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标段:监理;
    招标范围: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一标段: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附带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2012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附合同)、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2、二标段: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附带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企业2012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附合同)、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4 月 29 日至2015年5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
    3、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印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22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及《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637989605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先生
    电 话:15803791289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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