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灯光设施改造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4-ZS231B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歌舞剧院 思明区公园西路12号 0592-2023011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 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单位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单位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灯光设施改造设备 | ||||||||||||||||||
来源: | 市级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说明: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做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1.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者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交证明等); 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 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日起至 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缴交方式 收款人:厦门市中实 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 9470 1001 0001 0257;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 相关事项联系人:连小姐/0592-2207755 2202255; 到帐咨询联系人:蔡小姐/0592-2297867; 电子邮箱:xm2202255@163.com。 | ||||||||||||||||||
采购文件售价: | 200元/套, 售后不退。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5-22 9:00: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厅7(C40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592-2297862;电子邮箱:xm2202255@163.com. | ||||||||||||||||||
其他: | (1)会员注册详见厦门招投标网-重要通知-《关于开通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新)》; (2)网上购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网上售标)》; (3)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上网点击相关费用缴交,并将相关费用交至收款单位账户。否则供应商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