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修和光缆普查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修和光缆普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修和光缆普查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DY-1502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修和光缆普查工程实施方案文件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修和光缆普查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黑交发[2014]424号文件)。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修和光缆普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开工日期:2015年6月10日,交工日期2015年12月31日,总工期205日历天。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 | 项目名称 | 工程内容 |
---|---|---|
B1 |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修和光缆普查工程施工 | 管道光缆普查维修、通信井清淤、管道开挖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B1合同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近五年内累计独立完成过3个以上(含3个)且单个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人民币)且交工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包括通信、监控、收费等工程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最多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一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5月22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30分至 9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对所投的每个标段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万元,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5月21日15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担保(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一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7560016 15046062900
传 真:0451-87560050
电子邮箱:txgdwxhglpc@163.com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451-55576105
账 户 名: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帐 号:173962847677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B1合同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近五年内累计独立完成过3个以上(含3个)且单个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人民币)且交工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包括通信、监控、收费等工程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29日 09:00 至 2015年05月0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一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宇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5600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一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明宇0451-87560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有双0451-555761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