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公安厅物证观察固定装备项目(重)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委托,就物证观察固定装备项目(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TY2015H-GH-006/1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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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投标主体的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南楼309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杭州民生路66号1号楼617室
九.开标地点:杭州民生路66号1号楼617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8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101012200148877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 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 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 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符合年检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玲丽、刘婷华
联系电话:0571-897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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