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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实训中心及连锁情景模拟实训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8 16:4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实训中心及连锁情景模拟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实训中心及连锁情景模拟实训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15-05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将对下列货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YS2015-053

2、招标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

项目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实训中心及连锁情景模拟实训室建设项目

1项

详见

招标文件

福建商业

高等专科学校

刘老师

87726654

福州市江厝

路黄埔19号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4-28至2015-5-8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 4月28 日­—2015年5月8 日17:00止(北京时间),如未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5、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1-87679352、87679372          传真:0591-87610660

公司网址:www.fjyszb.com               E-mail:fjys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分别提供网上下载的网页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截标时间:2015-5-20  9:00: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5-20   9:00:00 (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开标间)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4-28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分别提供网上下载的网页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6:41 至 2015年05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7.229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江厝路黄埔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老师 877266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0591-876793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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