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综合楼及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综合楼及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20150427 | ||||
工程名称 | 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综合楼及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 | ||||
工程地点 | 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 | ||||
招标(建设)单位 | 六安市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 | ||||
招标方式 | 公开 | ||||
工程概况 | 本工程位于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室内外高差450mm,建筑高度14.5米,总建筑面积约3544.48平方米;桩承台基础。 | ||||
计划工期 | 210日历天 | ||||
投标资质、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 人员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 ||||
建设规模 | 总造价约500万元。 | ||||
招标范围 |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标段数 | 1 | ||
公告发布时间 | | ||||
项目开标时间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至安徽华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含图纸、清单、答疑澄清文件等)。 地址:六安市长安路金皖西广场商务公寓东单元701室,联系电话:0564-3310953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备 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资质等级证书参加开标会,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 5.投标报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联系人身份证、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