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行政中心保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县行政中心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TKZFCG-2015-G15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内容:县行政中心保洁服务
数量:1项
预算:13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3、经营范围内容必须与本项目相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272号(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投标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218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218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35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8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网银方式交至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到我公司账上为准。(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0572-8068141。)
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户 名: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014369514
十一.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 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 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 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 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 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采购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6241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刘
质疑受理人:小梁
联系电话:0572-8061669 传真:0572-8068141
联系电话:0572-807485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保洁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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