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江区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5G—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道江区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已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以 吉环农字【201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化市环境保护局二道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采购与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 招标内容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 合格标准 |
LTZB2015G—20(1) | 水源地防护围栏、警示牌、垃圾箱 | 二道江区二道江乡 桦树村、五道江镇菇园村、鸭园镇 | 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0日 | 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
LTZB2015G—20(2) | 小卡车、垃圾运输车、铲车 | |||
LTZB2015G—20(3) | 垃圾池、堆肥场工程 | 二道江区二道江乡 桦树村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4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采购项目的投标。
3.5 本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只接受一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6 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三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10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11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2 各投标人只允许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04月29日至2015年05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公司(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一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A4纸)、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是生产厂商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A4纸)、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三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二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三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环境保护局二道江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通化市二道江区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08室
联系人:王晖 联 系 人:张 磊
电 话:0435-5000966 电 话:0431-886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