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提供合格有效的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及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设备质量检测报告。 (2)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 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提供合格有效的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及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 采购设备的授权(见附件)或年度经销权。 (2)生产厂家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公章。 (3)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按照公开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确定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投标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为唯一有效供应商代表,进行评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