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灾备中心电力增容改造项目子项柴油发电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华社灾备中心电力增容改造项目子项柴油发电机改造工程。
二、 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4591601.48元
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说明:1.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最近半年内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2.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最近半年内纳税入账票据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纳税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通过ISO 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且认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提供设备通过中国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检验结果和文件;
6.投标人应在北京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和维修服务机构;
7.投标人应提供发电机和发动机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即有效期内的OEM授权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至少一项同类产品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同类业绩是指:近三年有800KW(含)以上柴油发电机组系统的业绩);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04月29日至2015年05月06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A座505。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六、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A座505
九、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A座505
联系人:郑璐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4721090转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