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改建大安市体育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按照大安市财政局下达的 采购任务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对大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改建大安市体育场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改建大安市体育场项目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3 建设地点:大安市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半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吉建管【2015】9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赵颖涛 张宝军
电话: 0436-52411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张浩
电话:0431-885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