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堤一期工程—蒲庙新城区堤段(桩号3+860~7+400堤段)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堤一期工程—蒲庙新城区堤段(桩号3+860~7+400堤段)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堤一期工程—蒲庙新城区堤段(桩号3+860~7+400堤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ZB-201500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堤一期工程—蒲庙新城区堤段已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珠水技术函[2012]30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报告,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城市[2015]11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53号,现对该项目的桩号3+860~7+400堤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实施堤段沿八尺江右岸布置,起点于三星店山丘,接已经开工建设的蒲庙老城区蒲庙大桥~三星店堤段未端,堤线布置于距离河岸50~80m,68~70m高程台地边,沿八尺江向上,穿邕灵二级公路后沿灵山二级路布置至在建的康宁路后,与康宁路、玉洞大道三期结合布置直至八尺江的那樽河河口附近,桩号为3+860~7+400,堤防长3.54m,泵站出水管1座,排涝闸2座,临时穿堤涵管共5座。堤防工程为2级,主要建筑物为2级,防洪排涝闸等穿堤建筑物与堤防同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2.2 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蒲庙新城区。
2.3建设规模:防洪堤长5.97km;排涝泵站3座;装机规模1755kW;防洪排涝闸5座。
2.4 招标编号:GSZB-2015004。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9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6月7日,计划工期365天(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堤一期工程—蒲庙新城区堤段(桩号3+860~7+400堤段)范围内的堤防、护岸及堤后部分排涝设施土建部份内容施工,作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堤防工程、护岸工程、排涝工程、堤防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排涝闸防雷接地及照明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建安投资约6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为不少于600万元。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有Ⅱ级或Ⅱ级以上防洪堤(海堤除外)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工程系列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本单位)。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工程系列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历。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到招标人处开具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5 年5月14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以及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5月29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邮 编:530021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71-5827849
传 真:0771-582784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0771-5709741
传 真:0771-5709719
电子信箱:gszx121@163.com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05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0974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先生 0771-58278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先生0771-570974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