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福民工程二号安置小区市政供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伊滨区福民工程二号安置小区市政供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滨区福民工程二号安置小区市政供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现委托河南金颐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伊滨区福民工程二号安置小区市政供电工程。
2、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
3、工程内容:本次招标为小区的市政供配电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及村民筹资。
5、建设工期:5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7、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电力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电力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7日08时30分至2015年5月4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非中心会员的投标人,请尽早到中心办理会员。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颐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69660987 电 话:0379-65260753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