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周庄镇、杨庄镇1项目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FZC2015-BG-025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周庄镇、杨庄镇1项目区工程已经“水利部、财政部水规计[2013]307号文”及“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豫水计[2014]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周庄镇、杨庄镇1项目区工程;
2.2项目概况:
周庄镇项目区:规划治理河流为净肠河及玉带河,规划治理段河道总长13.87千米,其中净肠河12.91千米,玉带河0.96千米。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1)河道清淤与清障工程;(2)岸坡整治工程;(3)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4)橡胶坝及交通桥等。完成以上工程共需土石方开挖14.51万立方米,土石方填筑2.83万立方米,砌石1.27万立方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0.65万立方米;
杨庄镇1项目区:规划治理河流为应河,规划治理段河道总长6.3千米。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1)河道清障工程;(2)岸坡整治工程;(3)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4)橡胶坝,拦河闸及交通桥等。完成以上工程共需土方开挖14.75万立方米,土方填筑3.49万立方米,砌石0.19万立方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1.79万立方米;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1个施工标和1个建设监理标;
施工标段:
(I)周庄镇项目区:
第1标段:宝丰县净肠河15+690.5~14+807桩号河道治理;
第2标段:宝丰县净肠河14+807~14+707桩号橡胶坝工程;
第3标段:宝丰县净肠河8+367.5桩号林营桥工程;
第4标段:宝丰县净肠河14+707~8+367.5桩号河道治理工程;宝丰县玉带河0+000~0+960.4桩号河道治理工程;
第5标段:宝丰县净肠河8+367.5~2+670.5桩号河道治理工程;
(II)杨庄镇1项目区:
第6标段:宝丰县应河6+300~4+000桩号河道治理工程;
第7标段:宝丰县应河4+000~3+920桩号马渡寨节制闸工程;
第8标段:宝丰县应河3+920~3+405桩号河道治理工程;
第9标段:宝丰县应河3+405~2+890桩号河道治理工程;
第10标段:宝丰县应河2+890~2+810桩号马街橡胶坝工程;
第11标段:宝丰县应河2+810~0+000桩号河道治理工程(包含桥梁2座);
监理标段:该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经验;(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2011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8)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9)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10)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11)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监理人员中至少5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11年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2011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7)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8)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9)拟任项目总监、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3.3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4自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施工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业绩;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审计报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资料。
4.3监理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身份证、总监理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业绩;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审计报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资料。
备注: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两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标段(含图纸费用),监理标售价500/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0375-2596018
宝丰县人民政府 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5-651559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699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杜女士
电 话:0371—86186928
传 真:0371—8618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