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花石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花石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已由禹发改社会【2014】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花石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JSGC-F-2015029
2.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
2.4工程地点:位于禹州市花石镇花北村;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发包方式:总承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计划投资:约23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建情况进行查询);
3.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5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7日至 2015年5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4.2本工程报名:报名期限内在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报名。(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22房间)联系电话:0374-2077866。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 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委托代理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前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发售地点: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22房间;
6.3文件费用: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 0374-81167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1-86050026
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374-8111255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