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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央空调主机维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7 17:1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国家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郴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央空调主机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郴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央空调主机维修

项目编号:HNXXZG2015-CZ-01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见附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3年或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投标须提供主机制造厂商售后服务的授权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在郴州具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08:30 至 2015年05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3单元2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2015年4月27日起至2015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携带2015年 采购人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及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附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带原件留复印件购买 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郴州市中颐酒店1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静

项目联系电话:186735090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2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江志国0735-2253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静18673509096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3单元2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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