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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F地块1#、2#、3#、4#、5#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7 17:1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省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F地块1#2#3#4#5#

 

 

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F地块1#2#3#4#5#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采购人为巩义市豫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LHSG2015-1646

2.2工程地点: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

 2.3建设规模:1#路长0.46公里,路宽24米;2#路长0.81公里,路宽16米;3#路长1.22公里,路宽24米;4#路长0.25公里,路宽16米;5#路长0.29公里,路宽16米;

2.4招标范围: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F地块1#2#3#4#5#道路、污水、雨水、照明等施工图设计;

2.5设计周期:25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3.3 2012年1月1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出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5427201554(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到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131308X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本人持身份证、职称证现场核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131308X室;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费:300/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郑州市政府 采购网》、《巩义市政府 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豫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371-64426003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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