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将对下列政府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2015-FZSG097(2015侯财购计[181]号) 2、招标项目内容:移动环保公厕等货物 采购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移动环保公厕等货物 采购 | 其他专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 22063685 | 福州市闽侯县 | |
3、预算资金:78.9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4-27至2015-05-12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2层 2212室 | 6、联系人: | 沙万利 | 7、联系电话: | 0591-87767686-604 | 传真: | 0591-87813238 | 公司网址: | | E-mail: | | 8、投标人资格: |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5-20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5-20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 |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 银行帐号: | 351008040018000752005 |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4-2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