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八郎镇201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穆家葳子村水泥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ZZB2015-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郭县八郎镇201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穆家葳子村水泥路工程已由前郭县财政局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八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99%,自筹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水泥路全长1444米,路宽4.5米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八郎镇穆家葳子村;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前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兰大街1680号),报名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前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兰大街1680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前郭县政府 采购信息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八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贵海
电 话:15164450068
招标代理机构: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前郭县乌兰大街1680号 邮编: 138000
联系人: 吕佳
电话: 0438-2107242 传真: 0438-2107242
2015年 4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