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食堂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1.谈判文件编号:RWZFCG-2015-017-3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主要招标内容 | 采购单位 | 地 址 |
1 | 食堂承包服务 | 1年 | 详见谈判文件 第三章 | 福州市鼓楼区地方 税务局 | 福州市 |
3.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6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5.项目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fjrwzb@163.com
6.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且符合《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报价人须具备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