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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粮食生产新技术示范应用项目(化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7 09:5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许昌市创世纪农业有限公司
“许昌县粮食生产新技术示范应用项目(化肥)”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14号
2、项目名称:许昌县粮食生产新技术示范应用项目(化肥)
3、 采购单位:许昌市创世纪农业有限公司
4、项目部门:许昌县财政局
5、 采购需求:许昌县粮食生产新技术示范应用项目所需化肥:
缓释配方肥(N:P:K=16:16:16),53.6吨,测土配方肥(N:P:K=26:16:6),57.20吨。
6、供货期:按需供给。
7、预算资金:34.30万元(财政补助30.80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产品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3、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三、供应商报名须知
1、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6:00。
2、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092室(0374—5113089)。
3、报名时每标段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2份)(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www.xcxztb.com)。
(2)授权委托书(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www.xcxztb.com)。
(3)生产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肥料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全权代表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A4复印件1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4)代理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肥料登记证及生产制造商授权书(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全权代表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A4复印件1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6:00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7室(0374—5115656)。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9室。
六、联系方式:许昌市创世纪农业有限公司,张超1533399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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