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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东宋镇庙下村通村公路工程、中河街下水道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7 09:5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洛宁县东宋镇庙下村通村公路工程、中河街下水道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YLY20150402

二、招标项目:洛宁县东宋镇庙下村通村公路工程、中河街下水道工程

三、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洛宁县东宋镇庙下村通村公路工程,二标段中河街下水道工程)

四、工程概况:

一标段:工程全长2.5公里,混凝土路面宽4.5米,厚0.18米,路基宽5.5米,沙砾垫层0.15米,路肩双向0.5米宽;

 二标段:自西向东管道总长1085米,设于道路一侧,道路另一侧设检查井接纳入户排水,雨水口收集雨水,通过过路连管排至主排水管道系统,道路排水主管道由西北排至东南,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排水系统。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项目地址:一标段:洛宁县东宋镇庙下村

              二标段:洛宁县东宋镇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标段:

1)符合《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符合《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九、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十、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427日至20155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8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5181530分整

2、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中国洛宁网》同时发布。

    十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 话: 139492061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7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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