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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7 10: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元正招标 采购有限公司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对城乡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以下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5427日至201554日共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政府 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327N062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城乡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规划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工作内容

规划对象

最高限价

城乡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规划

城乡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规划

160.00万元

注:详细服务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5.  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424日起至 20155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 采购 采购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5)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备注: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5151400分至201551514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51514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

九、评标时间:201551514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

十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 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先生、先生、小姐

电话:020-87258495-305301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

邮编:51050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 采购有限公司

20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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