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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原开封县)2014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7 11: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原开封县)2014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以开财预指[2014]340号文批准; 采购人为开封市祥符区畜牧局,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原开封县)2014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牛奶制冷设备(含6个制冷罐、5吨/个)、挤奶设备1套、监控系统1套、青储收割机1台、TMR机1台等养殖场设备 采购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本次 采购控制金额:人民币约132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制造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养殖设备(或机械设备)和仪器设备;应提供相应设备的生产许可证;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2份(含)及以上同类供应畜牧设备项目 采购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司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养殖设备(或机械设备)和仪器设备,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2份(含)及以上同类供应畜牧设备项目 采购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货物(品牌)的专项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的公章;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司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4 如果供应商为外省企业,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必须提供已在河南省境内完成工商注册的公司或办事处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注册公司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3.5 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供应以上同一产品的,只接受一家供应商进行报名,最先报名者具有报名资格。
3.6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3.7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及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于2015年 4 月 27 日至2015年 5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 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制造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生产许可证、类似 采购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网点承诺书(外省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报名时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货物(品牌)的专项授权书、类似 采购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售后服务网点承诺书(外省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文本出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5月20日上午10时30分整。
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及《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畜牧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 话:0371-26661127                        电 话:15137800271
地 址:开封市祥符区青年大道北段99号           地 址:开封市中山路 
邮 箱: ∕                                  邮 箱:hnxdk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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