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粮库、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产权转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产权转让公告【二次】(代转让文件)
项目编号:czqt201504-004
受 滁州市琅琊粮库、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 委托, 滁州皖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滁州市琅琊粮库、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的产权 进行二次公开转让。
出售人承诺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无重大漏项、无虚假陈述及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 产权转让内容介绍:
滁州市琅琊粮库和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均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从2009年开工建设,至2012年全部建成,并陆续投入使用。但由于企业建设资金投入过大、负债过重,已资不抵债。为盘活国有资产,发挥现代粮库的最大效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核准资产评估价格,现对滁州市琅琊粮库、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的产权进行二次公开转让(原债权、债务与买受人无关)。
一标段:滁州市琅琊粮库
滁州市琅琊粮库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库内现存机械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琅琊粮库位于滁州市开发区花园路1288号,占地24亩,建有高大平房2幢,建筑面积4275平方米(仓容1.72万吨)、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1015平方米、器材库(钢构)215平方米以及地磅、消防设施,仓内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粮情电子测温等储粮设施齐全。评估价格:1802万元。
二标段: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
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直属库位于滁州市104国道滁东段18号,占地71.6亩,建有高大平房仓3幢,建设面积8408平方米(仓容3.5万吨)、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4527平方米(另地下负一层756平方米)、器材库(钢构)935平方米以及地磅、消防设施、配电房等,仓内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粮情电子测温等储粮设施齐全。评估价格:3923万元。
滁州市琅琊粮库、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的产权以现状转让,竞买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竞买人可以竞拍其中的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也可以成为其中的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买受人。
二、起拍价和竞价增幅
起拍价:一标段 1450万元;二标段 3180 万元;
竞价增幅:每次竞价增幅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三、对竞买人的基本要求
(一)竞买人须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二)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如有疑问须在产权转让前向出售人提出。凡参加产权转让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竞买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现场勘查
如竞买人对产权转让文件有疑问,请于2015年5月11日17时前,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wanjiangzhaobiao@163.com (滁州皖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出售人将在2015年5月12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 采购网(www.czzbcg.com)予以公告,请各位竞买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本次产权转让内容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人参加产权转让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粮食收购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3、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
4、竞买承诺书;
5、竞买保证金退还声明。
竞买人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按上述顺序以A4纸制作,正、副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带至开标现场,出售人不接受任何零散文件)及原件参加开标会议,以备资质审查。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竞买人将被拒绝。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给竞买人。
六、公告期限
2015年04月24日 至2015年05月25日上午8:30时止。
七、产权转让时间、地点
本次产权转让会议定于 2015年05月25日上午8:30 时在滁州市招标 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八、产权转让程序
1、本次产权转让以电子竞价器的方式报价,以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起拍价,本次竞价有效,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最高报价低于起拍价,本次竞价无效,主持人宣布本次竞价失败)。即由主持人宣布起拍价,由竞买人正确使用电子竞价器进行报价。意向竞买人正确使用竞价器进行报价,一经电子竞价器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产权转让使用竞价器报价时,报价时间每轮60秒;
最新一次报价提交后,满1分钟没有新的报价,则本次竞价结束,最后报价的竞买人即为最终竞买人。
竞价时间届满或无新的报价,主持人宣布报价最高者为最终竞买人。
2、产权转让过程中,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竞价,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价会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价的资格,其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产权转让成交后,出售人和买受人签定《成交确认通知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同一标段现场竞买人在2人以上时,由竞买人相互竞价,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同一标段现场竞买人仅有1人时,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即为本次公告的起拍价,按照申请人《竞买承诺书》中申请竞买的标段签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协议书,竞买人发出的《竞买承诺书》视为对本次公告价格的承诺并不得撤回;现场竞买人不足1人的,此次流标。
十、竞买保证金(含信用保证金)
一标段竞买保证金金额: 100 万元
户名:滁州市招标 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 号:185727793729
户 名:滁州市招标 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91
二标段竞买保证金金额: 200万元
户名:滁州市招标 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 号:184227790665
户 名:滁州市招标 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92
交纳时间:2015年05月25日上午8:30时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未按时间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不得参加产权转让会议)
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竞买保证金必须足额在规定时间期限、按标段从竞买方账户转入市招标 采购交易中心对应的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缴纳完毕时间,缴纳时必须注明“滁州市琅琊粮库、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的产权转让项目XX标段”。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其他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认受让方后退还(不计息)。
十一、成交款支付方式
每个标段的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售人指定账户缴纳总价款的50%,余款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一次性全部付清。如买受人未能按期付清转让款,出售人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
转让方须协助受让方按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二、出售人联系方式
滁州市琅琊粮库
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
联系人:孙兴盛 电话:17705503208
十三、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滁州皖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77号军分区9号楼二楼
联系人:葛爱霞 电话:0550-3121128 13955004655
出售人:滁州市琅琊粮库
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
代理机构:滁州皖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23日
附件:1、竞买承诺书
2、电子竞价器使用说明
3、保证金退还申明
4、出售单位、出售代理机构对本产权转让公告(代转让文件)的确认
附件1:
竞 买 承 诺 书
滁州市琅琊粮库、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
我(单位)愿意申请竞买 。
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买活动的产权转让公告等。本人经过对产权转让标的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实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我们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的约束;
2、遵守滁州市招标 采购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竞买公告中相关条款规定。
4、自愿在2015年05月25日上午8:3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招标局账户。如我方违反《产权转让公告》的要求,则自动放弃索回竞买保证金的权利,并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5、如竞拍成功按公告要求按时付清成交款,并与出售人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竞买人:(公章、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5 年 月 日
附件2
竞价器使用说明
电子竞价系统采取多轮竞价,轮次不限的模式,每轮竞价采取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采用倒计时方式,报出最高价的竞买人即为最终买受人。
一、电子竞价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市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二、竞买人进入场内电子竞价专场参加竞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竞买人已充分了解《产权转让公告》的相关内容和转让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三、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在未按电子竞价器提交报价确认之前,可以撤回或者修改,一经提交报价,即不能撤销。
四、竞价会采用增价应价的方式进行,每一次应价时间为60秒,每次竞价增幅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应价时间结束,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须高于或等于起拍价否则不成交)。即开具《成交确认通知书》由买受人当场签署确认。买受人拒绝签署的,视作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会全场视频录像,竞买人应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要抽烟或大声喧哗,手机铃声处于震动状态;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报价或主持人正常的工作,更不能有合谋、串通、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竞价会结束后,竞买人要按次序退出竞价会现场,退场时向竞价会工作人员交还竞价器和竞价IC卡。
七、电子竞价过程中,如操作系统发生故障,由组织人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电子竞价时间的决定;排除故障后继续竞价的方式进行。
八、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竞价器和竞价IC卡,如因竞买人的不当保管或使用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竞价器1500元一个,竞价IC卡1000元一张)。
附件3
竞买保证金退还声明
致:滁州市招标 采购交易中心
我方为竞拍项目所提交竞拍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已于 年 月 日汇入你方账户。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竞买人(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4、出售单位、代理机构对本产权转让公告(代转让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琅琊粮库、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产权转让公告(代转让文件)进行确认。 出售人:滁州市琅琊粮库 滁州市琅琊区粮油食品局直属库 经办人:孙兴盛 联系电话:17705503208
(单位盖章) 2015年04月23日 |
代理机构:滁州皖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葛爱霞 联系电话:0550-3121128 13955004655 (单位盖章) 2015年0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