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GTRZ3G2015023)招标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GTRZ3G201502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GTRZ3G2015023)
项目编号:GTRZ3G201502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 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4﹞4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内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西江农场七队高岭剑麻地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521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5.7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业务用房等。详细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业务用房1、业务用房2的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围墙和大门工程、道路及室外给排水、配电工程。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4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人身份证明材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叁份,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原件出示核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 4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5.3 图纸押金 1000 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18 日 9时0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款的15%。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 采购网(www.ggzfcg.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电 话:0775-4555290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布山路83号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2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植先生、邓先生
电 话:0775-4591956 电 话:0775-4568783传 真:0775-45687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市贵财分理处
账 号:2111711109300019361
2015 年 4 月 24 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08:00 至 2015年05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植先生、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87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布山路8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先生:0775-45919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植先生、邓先生:0775-4568783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8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