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专业技术服务单位(行政执法)选定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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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年4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行政执法)选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5-FW720-ZFCG016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概算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一 | 矿产勘测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 一家 | 42万元 | 服务期限为1年,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二 | 土地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 一家 | 42万元 | 服务期限为1年,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
(3)标段一的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测绘资质、地质勘查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工程设计、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
(4)标段二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测绘资质及土地规划机构资质;
(5)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14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 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九、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41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5 月14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须在交款单的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序号(FW720-X)。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测绘资质证书、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工程设计、危险性评估证书复印件(仅限标段一);
(5)测绘资质证书及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仅限标段二)。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06565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
附件信息 |
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公告附件)7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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