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金华市区公共交通线网优化调整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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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年4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市级政府(分散) 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金财采监确201500208号)批准,受金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现就金华市区公共交通线网优化调整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能提供以上服务能力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dcz201504029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要 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金华市区公共交通线网优化调整规划项目 | 1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46.0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没有发生保密安全事故;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5年5月14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权委托书、授委托人身份证各一份;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4、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 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4日17:00前汇入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
帐号名称: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308010120100029547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金华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5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一楼四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15日14:0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一楼四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斌; 联系电话:0579-82253197、13566788300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晨曦
联系电话:0579-82609959 传真:0579-82609959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于有效答疑时间内向招标 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后按标书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采购单位提出;投标人如认为 采购过程或 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采购单位提出疑问;投标人对招标 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 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采购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0579-8246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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