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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4 16: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交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XHTC-FW-2015-074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3、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

联系方式:何助理  010-57976347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联系方式:010-63905903

5、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服务期限一年。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公司具有与所从事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招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办公地点房屋产权单位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4 24 日至2015 4 30日每日930—11:30| 1330—16:00(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时间:2015 5 14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5 5 14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五会议室

       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30    

12、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和《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编:100036

E-mail: xxy@xhtc.com.cn 

    话:010-63905999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夏笑扬(分机5903;手机:13701165171

  鑫(分机5840;手机:13701172971

购买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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