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舟山花园二期三区标志等交通设施公开招标公告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受苏州太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舟山花园二期三区标志等交通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舟山花园二期三区标志等交通设施
项目编号:SZZC2015-WZ-G-006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
(1) 采购编号:SZZC2015-WZ-G-006号
(2) 采购项目名称:舟山花园二期三区标志等交通设施。
(3) 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佰壹拾叁万圆整(¥2130000.00元)。
(5)招标公告及 采购¥文件公告时间:自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5年5月4日17:00止。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6:51 至 2015年05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2.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注: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在苏州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相应资料复印件
(4)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热熔、常温划线机各一台);
(7)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声明等);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清武
项目联系电话:05126832047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太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孙武路度假区管委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承虎0512-660301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清武051268320475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