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元氏县2014年度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2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次如硕 0311-865301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3-11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董尚尚 0311-66792082 1383317139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元氏县北褚乡东同下、胡泉、南褚、北褚、吴村5个行政村
采购内容:一标段: 更新机井;二标段: pvc管、出水口、三通弯头 采购;三标段:低压管道安装、明渠开挖;四标段:更新井井泵配套、井台井盖等配套设施;五标段:农田道路;六标段:防护林;七标段:监理招标
工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水利钻井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三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或水利设施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的独立法人单位。
六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及苗木经营许可证。
七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标段无要求除外,一标段遇换证期间不能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需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水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3-110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二、六、七标段300元人民币/套;其余标段500元人民币/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董尚尚
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13833171393
传真电话:0311-66792082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电话:0311-66792082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