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市容管理局灌阳县文市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 采 购 公 告公开招标公告
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受灌阳县市容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灌阳县文市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 采 购 公 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灌阳县文市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 采 购 公 告
项目编号:BGZG-2015-07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条件
灌阳县文市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已由 灌阳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 采购人为灌阳县市容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占100%,项目已具备 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管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 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灌阳县文市镇
2.2建设规模:约3120米
2.3计划工期:120天(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列市政管网(包工包料),未划分施工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融资和施工管理能力,能自行做好群众工作,协调好通路、水、电,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
3.2本次 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报名时,由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和以下资料前来报名: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上人员养老保险证明(2014年6月-2014年12月);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有无行贿受贿行为的告知函。
4.2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5-14)
联系人: 刘恒劼、彭佳伟 联系电话: 0773-2819266
4.3 凡报名合格者,请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到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5-14)购买 采购文件,图纸和其他资料按成本价另售。
4.4邮购 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开标室(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5-1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www.gxzfcg.gov.cn )、桂林市政府 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灌阳县市容管理局
地 址:灌阳县兴建路16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5676376066
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 址:桂林市中山南路经贸大厦5-14
联 系 人:彭佳伟、刘恒劼
电话(传真):0773-2819266 (传真)
邮件地址:591918597@QQ.com
2015年4月24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1:30 至 2015年04月24日 11: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中山南路经贸大厦5-14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1: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1: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5-13)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佳伟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192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灌阳县市容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灌阳县兴建路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唐先生 15676376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佳伟 0773-2819266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经贸大厦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