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前期课题研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高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前期课题研究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04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 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 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cmfszb-2015025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前期课题研究项目
三、 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最高上限(元) |
01 | 高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前期课题研究项目 | 1 | 项 | ¥480000.00 |
注:投标人必须对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五、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 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电话:0757-86257577。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04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10: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七、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九、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
十、有关此次 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 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7) 88827078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0757) 86257577
传 真:(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梁小姐、陈先生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