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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4 14: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元氏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YBTF15032
采购人名称: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2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次先生 0311-8653010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2号公寓262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袁女士 0311-86985993、156338281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本次招标共划分七个标段,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更新机井(施工); 
第二标段:pvc管、三通弯头( 采购); 
第三标段:pvc管、出水口( 采购);
第四标段:更新机井井泵配套、修复配机井井泵配套、井台井盖等配套设施(施工安装);
第五标段:农田道路(施工);
第六标段:防护林;
第七标段:监理。
采购用途:用于元氏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赵同乡毛遗村、方里村,殷村镇南程村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水利钻井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三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四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或水利设施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五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六标段: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及苗木经营许可证。
第七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承担以上项目施工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注: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标段无要求除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2号公寓262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二、三、四、五标段为500元/份,第六、七标段为3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袁女士
联系方式:0311-86985993、15633828113
传真电话:0311-86985993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985993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 采购网、中国政府 采购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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