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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城管局尉氏县尉蔡路北段等5条道路罩面及人行道改造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5-04-24 15: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尉蔡路北段等5条道路罩面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城管局的委托,就尉氏县尉蔡路北段等5条道路罩面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尉氏县尉蔡路北段等5条道路罩面及人行道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尉财采2015(034)号 

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4、项目总投资:约984万元

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6、质    量:合格;

7、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第四标段:尉氏县机校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第四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其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要求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24日至2015年 4 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3:00时-17:00时,到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7)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8)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一式2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三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及《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城管局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3598752926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人:赵女士

电        话0371-6599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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