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吉祐村、古朗村、北水村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第二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委托,对杏坛镇吉祐村、古朗村、
北水村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
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0658-1401SZTCE555
二、 采购项目名称:杏坛镇吉祐村、古朗村、北水村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杏坛镇吉祐村、古朗村、北水村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 1 | 项 |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 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温馨提示:如因重大变故,接政府 采购管理部门通知本项目 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
四、投标人资格: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是从事环保行业的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须具有以下四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1)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
(2)环境工程设计证书(废水)丙级或以上;
(3)市政设计行业资质(排水工程);
(4)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工程设计类(给排水、水污染防治)。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未被锁定和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是否被锁
定和被列入“黑名单”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
原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成员和各自职责,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的调试及运营职责。
注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以独立投标人或者再组建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
则,与其相关的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注2:如果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则组成该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与 采购人签订 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 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4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报名费人民币8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15年5月18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十二、招标信息公告网址:
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杏坛人民政府网(http://xingtan.shunde.gov.cn)
十三、本项目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财政局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7388165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招标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项目咨询联系人:庞先生 0757-83939014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邮编:528000
信息文件下载:杏坛镇吉祐村、古朗村、北水村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第二次)
深圳市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